01
退貨期限
請在收到貨後 14 天內以電郵或電話聯絡我們提出退貨。逾期恕不受理,但若屬商品瑕疵,請仍然聯絡我們,我們會個別處理。
02
商品狀態
退回的首飾必須未經佩戴、沒有刮痕或變形,並附回原本的包裝盒、防塵袋與所有配件。首飾屬貼身物品,一經佩戴便無法再作全新品出售,請在確認尺寸與款式後再佩戴。
03
如何申請
電郵 [email protected] 或致電 +852 6054 7929,提供訂單編號與退貨原因。我們會回覆確認並提供退貨地址。
請務必先取得我們的確認再寄出;未經確認自行寄回的包裹,我們可能無法對應到你的訂單。
04
退貨運費
所有符合本政策的退貨,包括因個人喜好、尺寸不合或改變主意而退貨,回程運費均由 WINHO 承擔。請先聯絡我們確認退貨及寄件安排。
若屬商品瑕疵、寄錯貨品或運送途中損壞,來回運費全部由我們承擔。
退貨請使用可追蹤的寄件方式並保留單據。包裹在寄回途中遺失或損壞的風險由寄件方承擔,我們無法為未能送達的退貨退款。
05
退款方式與時間
我們收到退貨並確認符合本政策後,會在 7 個工作天內安排退款,以原付款方式全額退回退貨商品的實付金額。原訂單免運費,不會從退款扣除原寄件運費,亦不會另收退貨或退款手續費。
款項實際入帳時間視乎你的銀行或發卡機構,一般需要額外 3 至 10 個工作天。我們會在辦妥退款時通知你。
06
不接受退貨的情況
以下情況恕不接受退貨:已經佩戴或使用過的首飾;因人為原因造成刮痕、變形或損壞;缺少原包裝或配件;按客人要求訂製、刻字或改尺寸的商品;以及超過 14 天期限的申請。
基於衞生考量,耳環一經拆封恕不接受退貨,但收到時即有瑕疵者除外。
07
收到瑕疵品
若收到的首飾有瑕疵、與訂單不符或在運送中損壞,請在收到貨後 7 天內聯絡我們,並附上商品與包裝的照片。我們會安排更換或全額退款,來回運費由我們承擔。
08
聯絡我們
退換或退款的任何疑問,請電郵 [email protected] 或致電 +852 6054 7929。我們會在 1 至 2 個工作天內回覆。
本政策不影響你在香港法例下就貨品不符說明或不合適用途所享有的權利。